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全国高校思政工作会议精神和“双一流”建设" />

发布日期:2018-06-29本条信息已被查看了24  

上海海洋大学 关于开展“十三五”规划中期评估的通知


各学院、各处室:

为做好学校“十三五”规划的组织实施,确保规划各项目标、任务有效落实,学校决定开展“十三五”规划中期评估。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2018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学校搬迁和更名10周年,是实施“十三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一年。《上海海洋大学“十三五”事业发展规划》是“十三五”时期学校发展的行动纲领,是学校开展重大改革、重大项目的重要依据。开展“十三五”规划中期评估,加强对规划实施情况的跟踪分析,对进一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教育部和市教委的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推进“双一流”要求下的高水平特色大学建设,顺利完成规划提出的目标和任务,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   指导思想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全国高校思政工作会议精神和“双一流”建设要求,结合新时代高等教育新特点、新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进一步优化和完善“十三五”规划。聚焦学科主线,坚持“特色化、信息化、国际化、法治化”发展路径,紧扣学校发展过程中需要破解的瓶颈问题,对标“双一流”要求下高水平特色大学建设的新要求,客观评价规划实施取得的进展成效,总结提炼推进规划实施的经验做法,深入剖析实施中出现的问题及原因,结合学校内外发展环境变化,提出改进规划实施的对策建议,进一步强化学校发展规划的战略导向作用,持续推进各项任务顺利实施,确保规划目标任务如期完成,为高水平特色大学的建设奠定坚实的基础。

中期评估需遵循的原则:

系统全面。深入评估推进“特色化、国际化、信息化、法治化”、情况,推进“突出创新点、理顺交叉线、夯实基本面”的情况,全面评估“十三五”规划目标任务推进情况。

突出重点。聚焦主要目标实现情况,重大任务、重大工程项目推进情况。

远近结合。立足当前、着眼长远,以更高的站位、更宽的视角开展评估工作。

实事求是。深化上下联动、横向互动和多方参与,准确把握评估标准和发展态势,关注学校发展和规划实施的实际进程,多层面、多维度、多视角反映客观实际,不回避矛盾和问题,并提出针对性改进建议。

科学严谨。遵循规律,规范工作程序,确保监测评估结果的科学性和严肃性,强化监测评估结果应用。

二、   评估重点

“十三五”规划实施情况中期评估,要在学懂弄通做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基础上,按照“双一流”建设要求,聚焦学校发展重点、难点和关键点,总结经验、查找短板、分析原因、提出对策,注重挖掘深层次矛盾,及时发现新情况新问题,明确规划实施后半程的重点任务和要求。主要包括:

1.对发展目标的实现程度进行评估。对“十三五”规划提出的主要规划指标进行监测评价,分析规划目标达成情况,完成5年目标的趋势判断,分析问题,提出对策。

2.对重大任务、重大工程项目实施进展情况进行评估。重点分析取得的成效和存在的不足,对存在问题的成因进行剖析,提出下步改进工作的对策建议。推进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

3.对突出创新点、理顺交差线、夯实基本面的梳理与推进实施情况进行评估。

4.对特色化、国际化和信息化、法治化的推进实施情况进行评估。

5.对规划进行调整与修订。对国内外政治形势和教育改革发展趋势分析研判,结合规划实施进展情况及学校发展的新变化,提出进一步推动规划实施的对策建议,并对规划的相关内容进行修订和优化。

三、   评估方式方法

为全面评估“十三五”规划实施中期进展情况,深入了解规划实施的成效和问题,需要多主体、多维度开展评估。

全面与重点相结合。既要全面对照《规划》提出的目标任务,反映整体工作,检查完成情况;又要对关系学校发展的重点工作进行重点评估。

定性与定量相结合。对《规划》主要指标完成情况既要进行定量监测分析,形成量化评估结果,客观反映完成目标任务的情况及经济社会发展的协调情况,又要对《规划》实施情况进行定性分析,准确反映当前工作的进展和成效以及不足和原因。

静态与动态相结合。既要根据各项任务指标和时间节点要求,实事求是、全面客观地评价,又要立足当前形势和发展要求的变化,顺时应试,着眼发展,科学研判实施绩效,明确提出进一步规划发展、破解难题的对策建议。

创新评估方式。采取多种评估方式,坚持书面评估与实地调研相结合、实证论述与规范分析相结合。还可通过召开座谈会、开展问卷调查等多种形式,借助各种力量,在不同层面开展评估工作。

四、   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发展规划处要抓好总体组织协调工作,协调解决好评估工作中的问题。各学院、各专项规划牵头部门要切实负起责任,相关职能部门要积极主动做好相关工作,通力协作,制定切实可行、科学合理的评估方案,确保中期评估任务圆满完成。

(二)联系人报送。请各学院、专项规划牵头部门指定1名中期评估工作联系人,于75日前将姓名、联系方式报送发展规划处。

(三)材料提交923日之前提交的电子材料包括:

1.各学院、各专项“十三五”规划的修订版。

2.“十三五”规划执行情况中期评估报告,具体内容如下:

1)主要目标及任务的进展情况

对照规划中的数量指标一一对应进行分析

“十三五”规划中数量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序号

规划中的数字指标

到目前为止的完成数

预期完成趋势

原因分析

 

 

 

 

 

 

 

 

 

 

 

 

 

 

 

各项任务的进展情况

重大工程实施进展情况

“特色化、国际化、信息化、法治化”和“突出创新点、理顺交叉线、夯实基本面”的推进落实情况。

 

2)实施中开展的主要工作

3)典型经验和案例

4)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原因分析

5)进一步推动规划顺利实施的对策措施。

中期评估采用数据的截止时点为2018630日。

(四)交流汇报

学校将于10月份组织开展汇报交流。

 

联系人:轩兴荣,电话:61900553,邮箱:xrxuan@shou.edu.cn

 

 

上海海洋大学发展规划处

2018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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