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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十二五”期间实施“上海市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的意见


2012-05-11


各高等学校:

  为贯彻《教育部关于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质量的若干意见》,落实《教育部 财政部关于“十二五”期间实施“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的意见》的要求,进一步深化本市本科教育教学改革,提高本科教育教学质量,大力提升人才培养水平,现就实施“上海市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以下简称“市级本科教学工程”)提出如下意见:

  一、实施“市级本科教学工程”的意义

  (一)始终将提高质量作为高等教育发展的核心任务。胡锦涛总书记在庆祝清华大学建校10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中强调,不断提高质量,是高等教育的生命线,必须大力提升人才培养水平、大力增强科学研究能力、大力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力推进文化传承创新。实施“市级本科教学工程”,是上海高校贯彻落实胡锦涛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的重大举措,将为上海全面落实人才强市战略和加快上海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提供强有力和高水平的人才支撑。

  (二)牢固确立人才培养中心地位。“市级本科教学工程”将在提升人才培养水平方面注重整体推进,始终坚持育人为本,牢固确立人才培养在学校各项工作中的中心地位和本科教学在大学教育中的基础地位,紧密围绕优化结构布局、改革培养模式、创新体制机制、健全质量保障体系等全面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引导高等学校把教育资源配置、学校工作着力点集中到强化教学环节、提高教育质量上来。

  (三)重点突破影响人才培养质量的薄弱环节。在实施“十一五”期间“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的基础上,遵循高等教育教学规律和人才成长规律,进一步整合各项改革成果,攻坚克难,重点突破,在影响人才培养质量的关键领域和薄弱环节上,发挥市级项目在教学改革方向上的引导作用、在教学改革项目建设上的示范作用、在推进教学改革力度上的激励作用和在提高教学质量上的辐射作用,调动高校和广大教师的积极性、主动性,通过重点突破带动整体推进。

  (四)切实解决人才培养还不完全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突出问题。要在高校专业结构、办学特色、教师队伍建设与培养培训、大学生实践能力和创新创业能力等关键领域和薄弱环节上,通过一段时间的改革建设,力争取得明显成效,更好地满足经济社会发展对应用型人才、复合型人才和拔尖创新人才的需求。

  二、指导思想与建设目标

  (一)指导思想

  全面落实国家和上海市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紧紧围绕人才培养这一根本任务,以全面实施素质教育为战略主题,以提高本科教学质量为核心,着力加强质量标准建设,着力优化专业结构,着力创新人才培养模式,着力提高学生实践创新能力,着力改革体制机制,大力提升人才培养水平,力争在解决影响和制约高等教育教学质量的关键领域和薄弱环节上取得新突破,积极对接国家项目,充分发挥国家和市级项目在推进教学改革、加强教学建设、提高教学质量上的引领、示范、辐射作用,促进本市高等教育内涵发展。

  (二)建设目标

  通过实施“市级本科教学工程”,引导高校主动适应国家战略和上海经济社会发展需求,优化专业结构,加强内涵建设,改革人才培养模式,形成若干种具有典型代表和高水准的地方本科专业教学质量标准,建成100个以上改革发展前沿、教育观念先进、改革成效显著、专业特色鲜明、社会声誉卓著的本科重点专业。同时,建设一批服务战略性新兴产业和重点产业行业转型发展需要的专业点;配合“卓越教育计划”的实施,建设一批培养高素质人才的支撑专业点。引导高校加强课程教材建设,建成1000门(本)以上具有学校鲜明特色和影响力的共享精品课程、全英语示范课程、精品视频公开课程以及优秀教材。整合实验实践教学资源,建成11大类基础学科实验教学课程体系规程,建成100个上海市示范性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支持50000名以上在校大学生参加创新创业训练,建成50个高校创新创业教育试验基地,提高大学生解决实际问题的实践能力和创新创业素质。设立250个左右“东方教席”,组建一流教学团队;实施骨干教师教学激励计划,让最优秀教师为本科生上课;重点建设10个高校教师教学发展示范中心,形成有利于中青年教师学术发展与教学能力提升的新机制。瞄准教改中的热点与难点问题,鼓励教师开展教改研究,重点支持500个重大教改项目,项目研究与改革实践同步,切实提高教学改革力度和质量管理水平。

  三、建设内容

  (一)制订实施质量标准

  积极支持和配合教育部组织研究制定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同时针对上海高校中重复设置多、影响面广、社会关注度高的本科专业,组织由行业和高校专家共同参加的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制定相应的专业教学质量标准,并按此标准组织专业教学评估或专业认证。

  (二)加强专业综合改革

  支持高校开展专业综合改革试点,在人才培养模式、教师队伍、课程教材、教学方式、教学管理等影响本科专业发展的关键环节进行综合改革,强化内涵建设,为本校其他专业建设提供改革示范。支持高校优势特色专业建设,支持战略性新兴产业相关专业建设,支持重点产业结构调整和升级的相关专业建设,支持“卓越人才”培养计划相关专业的建设。

  (三)推进课程教材建设与共享

  以转变教育理念、更新教学内容、改进教学方法为重点,支持高校开展精品课程建设、全英语示范课程建设和优秀教材建设。建设开放共享的市级高校课程资源共享系统(课程中心),进一步支持和鼓励高校优质资源跨校共享。组织高校建设一批精品视频公开课程,传播国内外文化科技发展趋势和最新成果,展示高校教师先进的教学理念、独特的教学方法、丰硕的教学成果。

  (四)实践创新能力培养

  在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建设的基础上,整合实验教学资源,组织高校联合建设11个基础大类实验教学课程体系和教学内容指引,以加强实验内涵建设,共享先进成果。支持高校联合或与行业、企业合作共同开展大学生学科竞赛活动。支持高等学校与科研院所、行业、企业、社会有关部门合作共建,形成一批上海市示范性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资助大学生开展创新创业训练,建设一批创新创业教育试验基地。

  (五)提升教师队伍建设水平

  按照“强化教学,提升质量,提高待遇,规范行为”的指导思想,大力提升高校教师队伍质量。实施“东方教席”计划,组建一流教学团队,进行本科教学示范。实施骨干教师教学激励计划和助教工作制度,鼓励学科领军人物、高层次引进人才、学术带头人等骨干教师,以学生和教学为本,积极投入教育教学,支持青年教师配合主讲教师开设辅导课。

  引导高校建立教师教学发展中心,积极开展教师培训、教学改革、研究交流、质量评估、咨询服务等各项工作,提高本校中青年教师教学能力,满足教师个性化专业化发展和人才培养特色的需要。重点建设若干高等学校教师教学发展示范中心,面向全市高校组织开展教师教学能力培训。立项支持重点教改项目,支持教师和教学管理人员开展有关培养模式、教学方法、教学评价等教学改革的热点、难点与前沿性问题研究和实践试点,提升教学改革和质量管理水平。

  四、组织管理

  (一)各高等学校应根据学校定位特色以及改革和发展的要求,积极开展“校级本科教学工程”项目与建设。

  (二)在“校级本科教学工程”项目建设基础上,市教委每年启动和实施相关项目评审,授予通过评审的项目为“市级本科教学工程”项目相关称号,并给予一定经费资助。

  (三)成立“市级本科教学工程”专家组,负责项目审核立项、咨询检查、绩效评估。

  上 海 市 教 育 委 员 会

  二0一二年四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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