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19-03-21本条信息已被查看了26 次
上海海洋大学章程修订工作方案
章程是高等学校依法自主办学、实施管理和履行公共职能的基本准则。为切实推进章程修订工作,进一步健全现代大学制度,推进学校依法治校、科学发展和民主管理,根据教育部《高等学校章程制定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1号,下简称《办法》)和《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关于“完善中国特色现代大学制度,加强章程建设”的精神,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 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宪法、法律法规为依据,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遵循高等教育规律,秉承学校优良办学传统,树立现代教育理念;促进改革创新,围绕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文化传承创新和国际交流合作的任务,依法完善内部法人治理结构,围绕“将学校建设成对生物资源、地球环境、人类社会具有高度诠释能力,在国际上有重要影响的高水平特色大学”的奋斗目标,及时修订学校章程,更好弘扬大学精神,践行大学使命,体现学校改革创新的成功经验与制度成果;进一步完善学校自主管理、自我约束的体制、机制,反映学校的办学特色,更好体现中国特色现代大学制度的优势,更好适应推进高水平大学建设的要求。
二、 基本要求
章程修订要坚持党委领导,分工负责落实;按照规定程序,做到科学规范,严格依法推进;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凝聚共识,要深入研究、分析学校的特色与需求,总结实践经验,广泛听取政府有关部门、学校内部组织、师生员工的意见,充分反映高校举办者、管理者、办学者,以及教职员工、学生的要求与愿望,使章程修订过程成为学校“总结经验、探索规律、凝聚共识、促进管理、增进和谐”的过程;结合办学实际,反映最新成果。
三、修订依据
1.学校《章程》实施以来,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党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以及党中央、国务院和市政府、相关部门新修订、制定的相关党内法规、法律法规、政策。
2.学校《章程》实施以来,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教育特别是高等教育的重要会议、文件精神,主要包括党的十九大、全国教育大会、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新时代全国高等学校本科教育工作会议及国家其他有关高等教育的相关会议和上海市相关工作会议精神。
3.学校办学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师生员工以及社会各界的意见建议,重点是学校2018年党代会、学校第八届教代会第二次会议提出的意见建议。
四、工作步骤和时间节点
1.相关单位结合工作职责,依据分工(附件1),按照本次《章程》修订的总体要求、原则和依据,对学校《章程》相关部分的内容修改,提出意见与建议,并填报《<上海海洋大学章程>修订情况对照表》(附件2),提交发展规划处(2019年3月19日前完成,联系人:郝玉凤<发展规划处>,联系电话:61900378;15618062615);
2.发展规划处梳理、讨论成员单位修订意见(2019年3月21日前完成);
3.《章程》修改定稿提交校教代会讨论;
4.提交校长办公会议审议;
5.提交校党委常委会审定,形成章程核准稿和修改说明;
6.校长签发,报上海市教育委员会核准和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7.正式印发实施《上海海洋大学章程(修订稿)》。
附件:1.《上海海洋大学章程》修订任务分工
2.《上海海洋大学章程》修订情况对照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