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1-09-28本条信息已被查看了349 次
2021年度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数据采集工作启动会召开
9月28日上午,学校召开2021年度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数据采集工作启动会。质量管理办公室副主任李琼及所有相关部门统计员参与此次会议。会议由李琼主持。
李琼首先传达了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下发的《关于做好“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2021年监测数据填报工作的通知》,就2021年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以下简称“数据平台”)数据采集工作的背景、任务、采集流程及工作时间节点安排进行了具体说明。并将2021年数据指标变化与2020年指标进行对比解析。
李琼对此次数据采集与填报工作提出如下要求:一是要高度重视,明确数据采集工作的重要性;二是要实事求是,确保数据真实、规范;三是要明确责任,各部门负责人是数据采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须对本部门所填报每项数据的规范性、准确性负责。四是要协作配合,数据采集责任部门与协作部门或学院之间应积极沟通与配合,确保数据采集工作顺利进行;五是要按时保质,根据上海海洋大学《关于开展2021年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数据采集工作的通知》要求,严格把控时间节点,高质量完成数据采集与填报任务。
会上还与各数据采集责任部门统计员进行了答疑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