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2-11-23本条信息已被查看了40 次
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度上海海洋大学高等教育研究课题的通知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提升高等教育理论与实务研究水平,全面服务支撑我校“双一流”建设,根据《上海海洋大学高等教育研究课题管理办法》(沪海洋科〔2017〕5号),现组织开展2023年度上海海洋大学高等教育研究课题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上海海洋大学高等教育研究课题的指导思想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守正创新、问题导向,坚持以学校发展的重大现实问题为主攻方向,坚持理论研究和应用研究并重,为学校发展大局服务,为繁荣发展学校高等教育研究服务。
二、申报上海海洋大学高等教育研究课题,要展现鲜明的时代特征和创新意识。理论研究要密切跟踪国内外学术发展的前沿动态,力求具有原创性、开拓性和较高的学术思想价值;应用研究要立足学校发展需要,聚焦发展中的全局性、战略性和前瞻性的重大问题,力求具有现实性、针对性和较强的决策参考价值。
三、课题申请人须具备下列条件: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或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课题组成员须征得本人同意并签字确认。
四、2023年度上海海洋大学高等教育研究课题申报指南所列课题仅表示研究的范围,申请者应根据自己的研究基础确定具体研究课题。 根据实际需要,也可以在课题指南以外自行选择研究题目申请立项。课题名称的表述应科学、严谨、规范、简明,避免引起歧义或争议。
五、本年度设立重点课题和一般课题。申报课题的资助额度为:重点课题为1万元;一般课题为0.5万元。申请人根据实际需要编制科学合理的经费预算。
六、上海海洋大学高等教育研究课题的完成时限为一年。研究成果要求公开发表学术论文,并标注获上海海洋大学高等教育研究课题立项资助,或提交研究报告。结题验收不合格者,不得参加下年度课题申报。
七、为避免一题多报、交叉申请和重复立项,确保申请人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从事课题研究,对课题申请作如下限定:课题负责人同年度只能申报一个上海海洋大学高等教育研究课题,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其他上海海洋大学高等教育研究课题的申请;课题组成员同年度最多参与两个上海海洋大学高等教育研究课题申请。
八、申请人应如实填写申请材料,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不得有违背科研诚信要求的行为。凡存在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等行为的,一经发现查实,取消5年申报资格;如获立项即予撤项并通报批评。
九、所有申报课题将通过资格审查和专家匿名评审等程序。
十、课题负责人在项目执行期间要遵守相关承诺,履行约定义务,按期完成研究任务,结项成果形式原则上须与预期成果一致;获准立项的《上海海洋大学高等教育研究课题申报书》视为具有约束力的资助合同文本。最终成果实行结题鉴定制度。
十一、2023年上海海洋大学高等教育研究课题材料报送采用个人报送形式。申报工作时间表如下:
1.2022年11月23日-12月20日,申报人填写申报书与报送阶段。请申报人认真阅读填表说明和通知要求,核对论证内容及规范。文档标题请尽量注明“院系/部门+姓名+课题名称”。请申报人在2022年12月20日前向发展规划与学科建设处报送以下材料,逾期将无法受理。
(1)《上海海洋大学高等教育研究课题申报书》一式2份(原件1份,复印件1份);《活页》5份,《活页》夹在《申报书》内。以上材料均为计算机填写、A4纸双面印制。
(2)电子材料包括:《申报书》《活页》《汇总表》。电子材料打包发送邮箱至s_he@shou.edu.cn,邮件标题请注明“上海海洋大学高等教育研究课题申报定稿+院系/部门+姓名+课题名称”。
2.2022年12月21日-12月23日,发展规划与学科建设处工作人员核对、录入申报书与资格审查阶段。
3.2022年12月24日-2022年12月28日,专家组评审阶段。
4.2022年12月29日-2023年1月4日,评审结果公示阶段。
十二、申报过程中如有其他问题,请及时与发展规划与学科建设处联系。
工作联系人:李琼、何珊
联系电话:021-61900553;021-61900378
Email:s_he@shou.edu.cn;q-li@shou.edu.cn
发展规划与学科建设处
2022年11月23日